中国自愿减排交易(CCER)项目开发咨询技术服务

发布时间:2020-07-28 16:11:00

服务产品简介

  根据《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管理暂行办法》,有四类项目可以开发为CCER项目,即
  1. 采用经国家主管部门备案的方法学开发的自愿减排项目;
  2. 获得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准作为清洁发展机制项目,但未在联合国清洁发展机制执行理事会注册的项目;
  3. 获得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准作为清洁发展机制项目且在联合国清洁发展机制执行理事会注册前就已经产生减排量的项目;
  4. 在联合国清洁发展机制执行理事会注册但减排量未获得签发的项目。根据各试点省市的要求,部分CCER可被控排企业作为清缴配额用于履约,抵消企业部分实际排放量,因而具有市场交易价值。本院提供该类项目申报的技术咨询服务。

服务周期

  根据项目研究内容和时间要求拟定服务周期。

应用方向

  促成CCER项目交易为企业获得利润、抵消控排企业部分实际排放量。

服务提供模式

  识别和评估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的项目,协助编写CCER项目设计文件,准备审定、备案申请资料,完成项目审批备案,协助进行核证准备和项目减排量申请,核证后发现CCER交易买卖需求,推进交易。

服务产品形式

  协助编写CCER项目设计文件、准备审定与备案申请资料、协助进行核证准备和项目减排量申请、发现CCER交易买卖需求。

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0-83228502 邮箱:wangw@gzis.org.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