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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质监局关于申报2017年广州市地方标准计划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9-13 18:03:47

  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州市政府《转发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推进广东先进标准体系建设意见的通知》(穗府函〔2017〕99号)的要求,现在全市范围内公开征集2017年广州市地方标准计划项目。

  一、立项范围

  本次申报的领域限定为公共服务类。公共服务指基于社会共识而使用公共资源或由公共资源资助、满足社会(或公民个体)生存与发展需求的、均等供给的服务行为。一般包括基础公共服务、社会公共服务、经济公共服务和公共安全服务等四种类型。具体包括以下领域:

  (一)政府管理和政务服务;

  (二)公共基础教育;

  (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四)基本社会服务;

  (五)基本医疗卫生、人口和计划生育;

  (六)公共基础设施管理和服务;

  (七)公共文化体育

  (八)公共交通;

  (九)司法行政与服务;

  (十)公共安全、消防应急;

  (十一)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

  (十二)农业和农村公共服务;

  (十三)公共气象服务

  (十四)城市管理和公共服务

  (十五)社会组织管理;

  (十六)社会公益科技服务

  (十七)以及其他公共服务领域。

  二、申报要求

  (一)本市有关管理部门、企业、行业协会、科研机构、标准化专业学术团体等可根据实际需求和有关要求,提出广州市地方标准项目的申请。

  (二)各申报单位对报送的项目要从科学性、必要性、可行性等方面进行充分论证,确保申报项目的有效性,并给予相应的经费和人才保障。

  (三)申报项目具体内容如涉及有关市行政主管部门的职责,应取得行政主管部门支持,并由主要行政主管部门作为提出部门。

  (四)申报材料

  1.广州市地方标准制定(修订)计划项目申报表(附件);

  2.标准查新报告;

  3.标准提纲或草案。需列出标准的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修订标准,需说明拟修订的内容;

  4.项目提出部门(应为市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的制定该项市地方标准的需求、理由和贯彻措施。

  三、申报程序

  (一)项目申报单位填好申报材料,送提出部门审核同意并盖章后,将纸质版原件一式一份及材料电子版,于2017年9月30日前报送至市质监局标准化处。

  (二)广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标准化处地址:广州市越秀北路311号807室,邮政编码:510050,电话:83228115、83228153,工作时间:星期一至五8:30-12:00、14:00-17:30。

  附件:广州市地方标准制定(修订)计划项目申报表.docx

                       
广州市质监局
2017年9月8日


附件:广州市地方标准制定(修订)计划项目申报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