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有异议,任何单位和个人应在公示期内向评审委员会办公室提出异议材料及必要证明,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应加盖本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提出异议的应签署真实姓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逾期或不符合要求的异议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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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 2020年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标准项目奖评审委员会建议名单.docx
2. 2020年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组织奖评审委员会建议名单.docx
3. 2020年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个人奖评审委员会建议名单.docx
4. 2020年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评审委员会委员名单.docx
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9月7日
(来源: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