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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质监局关于申报2018年广州市地方标准计划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6-08 16:32:00

各有关单位:

为推动我市标准化战略工作的深入实施,落实标准化工作改革措施,现按照《广州市公共服务类地方标准管理办法》要求,在全市范围内征集2018年广州市地方标准计划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范围

(一)本次申报的领域限定为公共服务类。公共服务指基于社会共识而使用公共资源或由公共资源资助、满足社会(或公民个体)生存与发展需求的、均等供给的服务行为。一般包括基础公共服务、社会公共服务、经济公共服务和公共安全服务等四种类型。具体包括以下领域:

1.政府管理和政务服务;

2.公共基础教育;

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4.基本社会服务;

5.基本医疗卫生、人口和计划生育;

6.公共基础设施管理和服务;

7.公共文化体育

8.公共交通;

9.司法行政与服务;

10.公共安全、消防应急;

11.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

12.农业和农村公共服务;

13.公共气象服务

14.城市管理和公共服务

15.社会组织管理;

16.社会公益科技服务

17.以及其他公共服务领域。

(二)重点支持范围为:广州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内容,法规规章要求配套的技术标准,以及我市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发展迫切需要的项目。

二、申报要求

(一)本市有关管理部门、企业、行业协会、科研机构、标准化专业学术团体等可根据本办法的要求,申报承担广州市地方标准项目的起草工作。

(二)各申报单位对报送的项目要从科学性、必要性、可行性等方面进行充分论证,确保申报项目的有效性,并给予相应的经费和人才保障。

(三)申报项目具体内容如涉及有关市行政主管部门的职责,应取得行政主管部门支持,并由主要行政主管部门作为该项目的提出部门和行政归口部门。

(四)申报材料

1.广州市地方标准制定(修订)计划项目申报表(附件);

2.标准查新报告;

3.标准提纲或草案。需列出标准的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修订标准,需说明拟修订的内容;

4.项目提出部门(即项目归口部门,应为市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的制定该项市地方标准的需求、理由和贯彻措施。

三、申报程序

(一)项目申报单位填好申报材料,送提出部门审核同意并盖章后,将纸质版原件一式一份及材料电子版,于2018630日前报送至市质监局标准化处。

(二)广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标准化处地址:广州市越秀北路311807室,邮政编码:510050;电子邮箱:gzzjbzc@126.com;电话:8322811583228158;工作时间:星期一至五8:30-12:0014:00-17:30

附件:

  广州市地方标准制定(修订)计划项目申报表.doc

广州市质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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