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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公开遴选大数据企业监测分析服务项目承担机构的通告

发布时间:2017-11-22 17:23:47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推动大数据产业发展,进一步摸清我省大数据企业发展情况,培育发展大数据骨干企业,我委向社会公开遴选大数据企业监测分析服务项目承担机构。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大数据企业监测分析服务项目 

  二、项目内容及要求 

  开展广东大数据企业监测分析服务,并提供数据查询、分析等服务工具,具体工作内容如下: 

  (一)利用服务机构自有的大数据相关领域企业数据资源和综合其他渠道大数据企业资源,摸查我省开展大数据业务的企业情况,并根据大数据业务特性对相关企业进行梳理分类和动态跟踪监测,掌握企业基本情况,重点了解其开展大数据业务的情况。 

  (二)对我省大数据相关领域企业的发展情况进行多维度分析,理清企业的大数据业务分类、特点、分布、发展情况和趋势等,并提供实时查询、分析等服务和工具。 

  (三)定期编制大数据企业运行情况简报(不少于每季度一篇),真实反映企业大数据业务开展情况和成果,配合相关编印宣传工作。 

  项目完成后提交大数据相关领域企业数据清单、实时查询分析等服务和工具,后续编制大数据企业运行情况简报服务期不少于一年。 

  三、报名条件及遴选方式 

  (一)在广东省内依法注册设立、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必要的设施条件,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 

  (二)已累积大数据相关领域企业数据资源,并有持续稳定合法的数据收集渠道;具有提供实时查询、分析等服务和工具接口的能力; 

  (三)承担过省级政府部门委托的信息化或信息产业相关监测分析服务者优先; 

  (四)拥有在大数据相关领域有丰富研究经验的研究团队; 

  (五)具有合法稳定的收入来源,有独立的财务管理、财务核算和资产管理制度,以及依法缴纳税收、社会保险费的良好记录,机构自成立以来无违法违规行为,近3年内机构主要负责人没有受到刑事处罚。 

  符合报名条件的单位自愿报名,并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省经济和信息化委按照有关规定组织遴选,择优确定。 

  四、申报文件 

  (一)单位概况:含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复印件、设置情况、人员情况,单位已有企业数据资源及数据收集渠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数据量、数据内容、目录和分类、数据相关性、数据更新情况等),自有服务系统平台和工具接口情况,其他可以佐证单位专业能力、资质、业绩等情况的相关材料,以项目合同复印件为准。 

  (二)工作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主要工作思路;调研方案;数据收集梳理分析方案(预期数据量、收集整理计划、数据渠道、数据更新频率、数据分析方案等);提供实时查询、分析等服务和工具的方案;工作进度安排;研究团队情况(含课题带头人基本情况,相关研究成果),以及预期效果等。 

  (三)服务费用报价:服务费用报价最高不超过25万元,服务费用按固定总价方式报价,固定总价包括但不限于交通差旅费、会议场地费、住宿费、劳务费、咨询费、专家评审费、资料费、印刷费等。 

  以上申报材料须加盖报名单位公章,按照有关招投标文件格式要求装订。报名单位对所提供文件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其报名资格。 

  五、报名截止时间及评审时间、地点 

  报名截止时间为2017年11月29日17:00,逾期不予受理。请报名单位于截止时间前将申报文件(一式三份)及word文档送我委(标准与应用处)。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胡嘉娟,电话:020-83134272,邮箱:Jxwbzc@gd.gov.cn,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吉祥路100号509室。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2017年11月21日